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教社政〔2006〕30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教社政[2005]659号)精神,现就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本次评估的时间段确定为2005-2006学年,各项指标的填写均以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的情况为依据。其中,涉及经费、待遇等指标的,按该学年为计算周期填报;涉及人数、面积等指标的,按2006年9月实际数据填报;该学年之前制订的有关文件或政策,现在还在执行的,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评估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9月份进行,今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高校参加;第二批安排在10月份进行,其它高校参加。评估分组名单及日程安排附后。专家组在每校的评估时间为1天。本次评估达标高校5年后再接受评估,不达标高校明年继续接受评估。
三、评估程序
1、学校领导同志向专家组汇报德育工作情况(不超过45分钟);
2、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察看校容校貌、校园秩序和基础设施,对干部、教师、学生进行随机访谈(120分钟);
3、对学生素质进行测评(60分钟)。参加测评的学生占在校生的1%(不含研究生);
4、专家组评议、评分(90分钟);
5、专家组向学校领导反馈有关意见和工作建议(30分钟)。
四、材料申报
各普通高校需填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教社政[2005]659号文件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收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评估申报表附件》(简称《申报表附件》,见教社政[2005]659号文件附件3)。《申报表》中的“专职辅导员”指该学年专门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辅导员、教师、干部、保留资格的研究生等。《申报表》和《申报表附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zlzc.hadoe.edu.cn。
申报材料请用A4纸张印刷装订成册。《申报表》报送一式2份,《申报表附件》报送一式1份,通过省教育厅审查后再加盖印章,并按要求重新印装。第一批评估高校申报材料务于2006年8月28-31日报送,第二批评估高校申报材料务于2006年9月18-28日报送。材料报送地点:省教育厅社政处(412房间),联系电话:0371-65900732、65907796。
五、专家组成
每个评估专家组安排5位专家,其中校级领导1人并担任专家组长,成员由高校宣传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团的工作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负责同志和其他熟悉高校德育工作的同志组成。专家组交通、食宿由被评估学校负责安排。
六、几点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评估。
2、各高校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3、各高校不得为评估专家组安排高档宴请,不得向评估专家赠送礼金和礼品。
4、评估专家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掌握评估标准,评估专家在任务没有完成前不得请假。
注:请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于9月11日下午5点到洛阳师范学院拙耕园宾馆接专家组成员,其它高校依次到上一所评估学校接专家组成员。
注:请河南农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财经学院、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中州大学、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郑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于10月16日下午5点到洛阳师范学院拙耕园宾馆接专家组成员,其它高校依次到上一所评估学校接专家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