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专家入校报备审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现就以下三类校外专家入校实行报备、审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邀请校外专家入校开展讲座论坛等(含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论坛沙龙等)
审批流程:至少提前5天填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附件1),提交校外专家简介和授课课件,由主办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举办。
二、邀请校外专家入校参加各类项目评审、答辩、竞赛等
报备流程:至少提前3天填写《校外评审、科研专家报备表》(附件2),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向党委宣传部报备。活动结束,向财务处提交专家费报销材料时需附《校外评审、科研专家报备表》。未提前报备的财务处不予报销专家费。
三、邀请校外专家参加课题研究、项目合作等
报备流程:至少提前3天填写《校外评审、科研专家报备表》(附件2),经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向党委宣传部报备。活动结束,向财务处提交专家费报销材料时需附《校外评审、科研专家报备表》。未提前报备的财务处不予报销专家费。
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