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撰稿人:陈婉
编辑:刘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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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网络中心
第一条 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增强法制观念,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随意增删、泄漏有关资料。
第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数据携带出机房或以任何形式向外传播。借阅者应认真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并不得对外泄密。
第三条 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和机房安全规定。非经同意, 外来人员不得触摸设备及终端, 不得翻阅图纸资料。
第四条 定期对机房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使其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定期检查安全保密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第五条 各类设备与系统应设定各级操作权限和口令,操作人员只可使用权限内的操作,用户账号及口令不可泄露给无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