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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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网络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太阳成tyc7111cc文印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文印设备,更好地为教学、行政工作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院文印室由学院信息网络中心专人负责。
二、复印。各部门送印前应先填写《文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复印,否则文印室不予接收。
三、文印。原则上30张(含30张)以上的文件和材料采取速印方式。速印前须先填写《文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速印。凡需大量速印的(5000份以上),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以便文印室准备纸张。
四、 已配备相关文印设备的部门由其部门自行安排打印、复印。
五、对不符合手续和不规范的文件,文印室可以拒绝受理。各部门送交复(速)印的文件、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和红笔书写等,否则不予复(速)印。
六、文印室不负责送印文件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印制完成后,送件人须及时取走并妥善保管。
七、学院文印室不承印个人以及外单位人员的资料。
八、按保密要求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文印室,不得随便开启机器自行操作,不得随意翻阅文印室任何资料。不得大声喧哗。
九、 文印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公开的内容不得外传。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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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中心
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