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填报说明:
1、填报人员范围:全院在编教职工(不包括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和人事代理人员;
2、个人信息采集表上红色字体为格式举例,填报时需根据个人情况进行修改;
3、采集表必须置入个人近期电子彩色照片,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4、采集表纸质表按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分类,经部门核查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11月15日中午12点前交至综合楼616房间人事处;
5、采集表电子档亦按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分类打包,于2018年11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至zzlyrsc@163.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