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文件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机构申报类型为“先进集体”;个人申报类型为 “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申报人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非教学人员需承担有教学任务,方可申报优秀教师)。
二、推荐指标:部门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总数在10人以下的,推荐指标为1人;超过10人的,每满10人推荐1人(可四舍五入,例如:总数46人,可推荐5人),多报无效。
三、经部门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后,申报人填写对应表格,并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5日(周四)下午5:00前,将纸质文件经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14051960@qq.com。
四、学校拟定于6月16日组织复评,并产生排序名单。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序择优上报先进集体和省、市、局、校级优秀个人。(经部门推荐的人事代理人员不参加省、市、局级优秀排序,为校级优秀候选人。)
人事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