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乡村旅游,我想抛出“三、四、五、六”的说法,与各位旅游同行商榷。这个说法算是一个总结,分别对应着乡村旅游的投资与市场需求、资源禀赋与配置、产品方向和特点,等等。
所谓“三、四、五、六”,即“三老”遗产、“四生”需求、“五风”资源、“六味”产品。
“三老”遗产
即:老天爷赐予的、老祖宗留下的、老百姓传承的。其分别对应着自然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乡村旅游开发的最佳资源。
“四生”需求
既然扶贫任务也已完成,原先我提出的“生存”需求大可以暂时忽略了。那么,还剩下“四生”需求,即:原住居民的生活需求和城里人的乡土生活体验、原住居民的生产需求和投资方的生产需求、共同的生态需求、以及部分乡村康养旅居者的生命质量提升需求。
“五风”资源
有道是“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俗”,在乡村,这种情况是常见的。首先是乡村自然风光或风貌,然后就是与原住居民密切相关的风俗、风情、风物和风味。最关键的还有原住居民,生于斯、长于斯的原住居民就是活生生的乡土风景和活态吸引力。
“六味”产品
乡村旅游产品应该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发展方向:一是带有乡土气息的古味、土味、原味、纯味和野味;二是适当点缀一些时尚的、浪漫的、富有后现代气息的洋味。
热衷于乡村旅游者大都追逐于原生态、原风景和原生活。“三原”是“三、四、五、六”说法的综合性体现。
来源:旅思马记
作者:马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