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根据《中国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术研究预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内容
填报范围为全院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拟发表的学术论文、拟研究科研项目及拟出版的主编教材;
填报内容为《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术研究预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要求
1.科研项目填报请参考相关部门2015年度《选题指南》及已2016年已公布项目立项申报文件;
2.本次预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各单位统计表提交时间截至10月28日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术研究预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学术研究预报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2.分级负责,合理安排,确保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按时上报统计表,以确保其时效性。延报、漏报将不再参与科研成果统计审核。
3.凡与预报内容不一致的科研成果,将不予奖励。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术研究预报统计表(论文、项目、著作)
各级各类主要科研项目申报渠道一览20160308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