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教学督导工作安排,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 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7日,各系(部)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本学期教师所承担教学任务,认真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并填写教案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并将检查情况总结于6月17日交督导室。
2. 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2日,督导室进行抽查,被抽查到教师需提交一门课的《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志》。
3. 教务处督导室于2016年6月22日前完成检查,书写报告并反馈。
教务处督导室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教案检查记录表
附件2:教案检查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