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障2016届高职毕业生的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6年5月组织开展2016届高职毕业生的清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各系做好高职毕业生清考的考前宣传和动员工作,及时安排专人通知有关学生参加清考。所有2016届高职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毕业生清考,以本次的考试成绩作为其毕业或结业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5月21日——22日,各系可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安排考试科目和具体考试时间。(注:务必在5月22日进行完毕。)
如有以下科目,考试时间以以下安排为准:
5月21日 :基础科类,如:大学语文、经济数学、思修、英语等
5月22日:专业课。
三、考场位置
各系自行安排。
(注:各系务必于5月5日之前将本次清考科目时间和考场安排,挂在本系网页上,并及时通知有关老师,以便学生进行查询。)
三、考试要求
参加补考考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入场考试。
四、试卷印刷
本系自行负责所用试卷的印刷。
五、考试记录
各系要严格做好考生到场的签到记录(在试卷、成绩交接时要用)。
六、试卷交接
1、考完后各系将本系学生的所考试卷分科目、分班级装订后转交于改卷老师所属系(部)的教学秘书(转交时做好交接记录,核对份数)。
2、试卷改完后,将试卷整理好后交于学生班主任处,班主任将清考试卷按《学院试卷存档要求》存放。
七、成绩录入
此次成绩录入为网上录入,录入时间为5月21日——5月24日。录入方法参照补考成绩录入。
备注:本次清考工作只针对毕业生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科目,提前考试科目的考试学生找任课老师进行,但必须在5月16日——5月20日前进行完毕。
教务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