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教学督导工作安排,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0日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0日,各系(部)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本学期教师所承担教学任务,认真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并填写教案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并将检查情况总结于1月10日交督导室。
2. 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15日,督导室进行抽查,被抽查到教师需提交一门课的《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志》。
3.教务处督导室于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检查,书写报告并反馈。
附件1:教案检查记录表
附件2:教案检查参考标准
教务处督导室
2015年1月4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