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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酒店管理系关于催缴助学贷款利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6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05级、06级、07级各高职班班主任:

05级、06级、07级各高职班班主任请催促该班未缴纳助学贷款利息的学生于2009年12月1日之前将欠息补上,需用现金交到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大学路与桃源路交叉口,电话:677448545)。切记:不要存到卡上,只报合同编号就可以。

如不按交息的学生,院学生资助中心将会把名单报上省学生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将会在报纸或媒体上公布,对学生以后的贷款及信用额度等各方面的发展都有影响。

利息=本金(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

或利息=本金(贷款金额)×年利率

酒店管理系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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