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届和2024届结业学生换取毕业证书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5-04-07   编辑:程桂香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籍管理实则(试行)》院发〔2020〕67号文件规定,结业学生可在两年内申请回校重修或者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可在学校当年毕业时间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时算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以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珍惜机会,把握时间,顺利换取毕业证书。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



上一条:致2025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下一条: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